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濮阳市医保政策再优化

时间:2023-10-10     【转载】   来自:濮阳日报

本报讯  记者10月7日自市医疗保障局获悉,我市医疗保障待遇再提高,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可在县级医疗机构报销,灵活就业人员可享受职工生育医保待遇。

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定点扩展至县级医疗机构。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按次设定,每次40元,支付比例50%;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,支付比例60%。一天(自然日)内在同一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多次就诊,只负担一次起付标准。

优化生育医保待遇。自今年10月1日起,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,可以同时参加生育保险。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险费由个人按月缴费,缴费基数与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一致,缴费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0.35%,可按规定享受职工生育医保待遇。记者 岳彩寒 通讯员 陈惠敏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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